WAME 用户协议
施行日期: 2026年6月17日
第一条 目的
本协议旨在规定Blackwhooz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运营的WAME平台(以下简称“服务”)的使用相关事宜,明确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
第二条 定义
① “服务”是指公司提供的游戏信息介绍、内容发布、社区活动、个性化推荐、新闻通讯、广告及活动、创作者与游戏公司匹配、洞察提供及相关功能的在线平台。
② “用户”是指同意本协议并创建账户使用服务的个人,具体分类如下:
- 普通用户:浏览游戏信息、消费内容、撰写评论、使用个性化推荐、新闻通讯等一般服务的用户
- 创作者用户:可在服务中注册自己创作的内容,并接收游戏公司活动提案的用户
- 游戏公司用户:可注册或请求修改游戏信息、委托创作者制作内容,并使用广告、活动、洞察仪表板等付费服务的游戏开发商或发行商
- 合作伙伴用户:经公司批准或邀请,可使用游戏信息、内容、广告、活动等特定管理功能的用户
③ “内容”是指用户在服务中发布或提交的所有资料,包括评论、帖子、回复、图片、视频链接、标签信息、举报内容、修改请求、附件等。
④ “创作者内容”是指创作者用户注册或关联的游戏相关视频、评论、攻略、直播、帖子及其他创作内容。
⑤ “游戏内容”是指游戏公司用户或合作伙伴用户提供的游戏信息、图片、宣传资料、活动简报、活动信息、商店链接、发布时间表等。
⑥ “洞察数据”是指通过对用户的服务使用行为、内容消费模式、评论/反应/举报/点击/浏览数据、人物匹配结果等进行统计分析而生成的匿名化或汇总信息。
⑦ “积分”是指根据公司规定的标准向用户授予或扣除的服务内奖励或活动指标,不代表现金或现金等价资产。
⑧ “新闻通讯”是指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或服务内方式向用户提供的游戏推荐、发布信息、活动、内容精选、广告性或信息性指南。
⑨ “外部平台内容”是指从YouTube、X、Instagram、Facebook、Bluesky、Discord等第三方平台收集、关联、嵌入或链接形式显示在服务中的内容。
第三条 平台的角色
① 公司提供介绍游戏信息、促进用户间意见交流及创作者与游戏公司匹配的平台。
② 公司不直接参与个别游戏的开发、运营和服务提供,不承担相关游戏服务的责任。
③ 公司不是创作者用户与游戏公司用户之间合同的当事方,仅作为中介平台发挥作用。合同的成立、履行及争议原则上由当事方自行解决。
④ 公司不保证服务内的游戏信息、发布时间表、商店链接、评论、推荐、排名、新闻通讯、洞察数据等始终准确或保持最新状态。
第四条 协议的有效性及变更
① 本协议通过在服务内发布即产生效力。
② 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变更本协议。
③ 协议变更时,公司应在适用日期至少7日前进行公告。但若变更对用户不利,应在30日前进行公告。
④ 公司可变更本协议。变更后的协议应在适用日期至少7日前(对用户不利的变更则为30日前)在服务内公告,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服务内通知的方式向用户个别告知变更事实及主要变更内容。
⑤ 对于对用户不利的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若用户在变更协议的施行日期前未表示解约意向,则视为同意变更后的协议。
⑥ 对于对用户不利的变更(例如:强化用户责任、提高手续费、缩减主要服务等),公司必须获得用户的个别同意(如勾选复选框或点击“同意”按钮)。不同意的用户可排除该变更条款的适用(仅限于该条款),或解除服务协议。
第五条 会员注册及资格审核
① 普通会员的注册在用户同意本协议及个人信息处理政策并由公司批准后成立。
② 创作者用户在普通会员注册后通过另行申请程序获取资格,公司可综合考虑以下各项标准来决定是否授予或拒绝创作者用户资格:
- 内容上传频率:最近3个月内每月平均发布游戏相关内容(视频、评论、直播等)达到规定次数以上
- 平均播放量或曝光量:最近6个月内发布内容的平均播放量或曝光量达到标准以上
- 频道订阅者数或关注者数:主要活动平台上的订阅者或关注者数量达到标准以上
- 内容的适合性:游戏相关性、完整性、独创性、是否符合运营政策
- 其他活动记录:过往活动参与实绩、评论质量、举报记录等
③ 第2项各项的具体数值标准由公司的运营政策另行规定,并在服务内公开。
④ 公司可定期(例如:每年一次)或随时对创作者用户资格进行重新审核,若持续不符合标准,可限制或撤销资格。此时,公司应向该用户提供至少14天的提前通知及申辩机会。
⑤ 游戏公司用户通过另行申请程序注册,公司在确认申请者的游戏开发商或发行商资格后予以批准。
⑥ 公司为确认创作者用户、游戏公司用户或合作伙伴用户的资格,可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号、公司名称、官方SNS链接、联系邮箱、证明材料图片及其他必要资料。
⑦ 公司可通过邀请链接或邀请令牌授予合作伙伴用户权限,邀请链接或邀请令牌仅限指定对象使用。用户不得将其转让、共享、出售或非法提供给第三方。
⑧ 公司在以下情况下可限制注册或资格批准,或在批准后撤销资格:
- 盗用他人信息
- 输入虚假信息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
- 以妨碍服务运营为目的注册
- 违反本协议或运营政策的记录
- 不符合资格要求
- 非法使用邀请链接或权限
第六条 账户管理
① 用户有责任安全地管理自己的账户信息。
② 因账户被非法使用而造成的损失,除非因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公司不承担责任。
③ 用户如发现账户被盗用或被第三方擅自使用,应立即通知公司。
④ 用户不得将自己的账户、权限、邀请链接、认证信息转让、出借、共享或质押给第三方。
第七条 服务提供
① 公司努力提供全年无休24小时服务。但以下情况下服务可能暂时中断:
- 系统维护
- 技术故障
- 外部平台或第三方服务故障
- 不可抗力
- 服务运营需要时
② 公司可变更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此时应事先公告。但如有紧急事由,可在事后公告。
③ 公司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安全、防止非法使用及遵守法律法规,可调整部分功能的提供范围、使用条件和访问权限。
第八条 内容的发布及使用
① 用户发布的内容的著作权归属于该用户。
② 用户授予公司为服务运营及功能提供之目的,在以下范围内使用内容的权利:
- 在服务内存储、复制、公开、传输、展示
- 提供搜索、分类、推荐、标签、排名、评论摘要等服务功能
- 基于AI的内容分析及标签化
- 用户人物匹配及个性化推荐
- 生成匿名化或汇总统计数据并向游戏公司用户提供洞察仪表板
- 构成新闻通讯、通知、精选内容
- 服务内的推广、运营、改进
③ 公司为第2项之目的,可将内容存储于向量数据库,并以RAG(检索增强生成)方式加以利用。
④ 公司不会通过AI人为地变形、歪曲或再创作用户内容,仅在分析、匹配、推荐、摘要、分类等服务提供目的范围内使用。“编辑”仅限于服务内显示格式调整、生成缩略图、预览、摘要显示等。
⑤ 公司如欲在服务外(公司网站、SNS频道、广告媒体等)将用户内容用于营销或推广目的,必须事先获得该用户的个别同意。
⑥ 用户应保证自己发布或提交的内容不侵犯第三方权利、不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或运营政策。
⑦ 用户提交游戏信息、图片、商店链接、发布时间表、活动信息、广告素材、活动资料等时,视为已授予公司在服务中展示并用于推广、推荐、搜索、新闻通讯、广告运营之目的的权利。
第九条 外部平台内容
① 公司为提供服务,可以YouTube、X、Instagram、Facebook、Bluesky、Discord等外部平台的内容以收集、关联、链接或嵌入形式显示在服务中。
② 外部平台内容的著作权及其他权利遵循原发布者或相应平台的政策。
③ 外部平台内容可能因原发布内容被删除、转为非公开、访问限制、平台政策变更、API故障等原因而在服务中的显示中断或变更。
④ 公司不保证外部平台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持续提供可能性及完整性。
⑤ 从Discord等关联频道收集的消息、附件、嵌入信息可在设定范围内转换为服务内的帖子或内容,公司可在运营需要时隐藏、删除或停用相关内容。
第十条 个性化服务及画像分析
① 公司为向用户提供优化的游戏及内容推荐,可收集并分析以下数据:
- 服务内的搜索、点击、浏览、观看、保存、分享、收藏、评论、反应等行为数据
- 用户直接输入的偏好类型、游戏风格、喜好信息
- 用户偏好或排除的游戏、类别、公司、创作者、内容信息
- 用户在关联第三方平台账户时明确同意范围内的游戏库及游戏记录
② 公司基于第1项的数据自动生成用户的游戏偏好人物画像,并推荐个性化内容及游戏。
③ 用户可随时在账户设置中拒绝个性化推荐或解除第三方平台关联。但即使拒绝推荐,仍可使用一般服务。
④ 如果自动化决策或画像分析对用户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用户请求提供解释或审查程序。
⑤ 个性化推荐、AI分析、排名、相关游戏推荐仅供参考,公司不保证其结果能确保用户的实际满意度、购买、持续游戏或成果。
第十一条 新闻通讯及通知
① 根据用户的同意或设置,公司可通过新闻通讯或通知方式提供游戏推荐、发布信息、活动、折扣、内容精选、服务指南、广告及活动信息。
② 用户可设置是否接收新闻通讯、接收频率、感兴趣的内容类型及希望接收的语言等。
③ 公司可将新闻通讯的发送、打开、点击、发送失败、拒绝接收等发送记录用于服务运营、统计分析、个性化推荐、质量改进之目的。
④ 用户可随时通过服务内设置或新闻通讯内的退订功能拒绝接收新闻通讯。
⑤ 公司可就服务使用、账户、权限、内容反应、活动、举报处理、结算、协议变更等重要事项,通过服务内通知、电子邮件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通知。
⑥ 广告信息的发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对接收信息的同意范围,用户可随时撤回接收同意。
第十二条 评论、评分及可信度系统
① 用户可对游戏填写评分、评论、游戏状态、游戏时间、是否推荐等内容。
② 公司为进行评论质量管理和确保服务可靠性,可根据评论的推荐、不推荐、举报、删除记录等计算或调整评论或用户的可信度分数。
③ 可信度分数是服务运营的内部指标,不代表对用户实际声誉、专业性、信用度或法律地位的保证。
④ 公司可对涉嫌虚假评论、广告性评论、无关评论、辱骂/诽谤评论、剧透评论、操纵反应、滥用行为的评论采取隐藏、删除、限制曝光、调整可信度、限制使用等措施。
⑤ 用户可对其他用户的评论进行推荐、不推荐或举报,公司在审查举报内容后可采取必要措施。
⑥ 公司不承担处理所有举报的义务,举报处理结果可能根据运营政策不予通知。
第十三条 游戏信息举报及修改请求
① 用户如认为服务内的游戏信息、发布时间表、商店链接、图片、描述、类别、公司信息等存在错误或不适当之处,可进行举报或请求修改。
② 游戏公司用户或合作伙伴用户可请求注册、修改、删除或补充与自己相关的游戏信息。
③ 公司在审查举报或修改请求后,可采取批准、驳回、保留、部分反映等措施。
④ 公司不承担处理所有举报或修改请求的义务,可根据服务运营需要确定处理优先级和反映范围。
⑤ 用户或合作伙伴用户提交的修改请求、附件、图片、说明资料等可被存储并用于审查及服务反映之目的。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用户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 使用他人账户或盗用他人信息
- 输入虚假信息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
- 发布违法内容
- 撰写虚假评论、虚假标签、虚假举报
- 操纵评论、评分、推荐、点击、浏览、积分、排名、广告效果等
- 妨碍服务运营
- 传播恶意代码
- 侵犯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第三方权利
- 发布诽谤、侮辱、憎恶、歧视、威胁、淫秽内容
- 利用自动化程序、机器人、脚本等进行非正常访问或操作
- 擅自收集、加工、转售洞察数据
- 未经许可复制、再分发、商业性使用外部平台内容
- 非法利用广告、活动、结算、积分、创作者匹配程序
-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或运营政策的行为
第十五条 内容管理
① 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删除或隐藏以下内容:
- 违法内容
- 诽谤、侮辱、威胁、憎恶言论
- 侵犯著作权等第三方权利的内容
- 有害青少年内容
- 虚假信息或可能引起误解的内容
- 妨碍服务运营的内容
- 违反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内容
② 根据内容的性质和违反程度,公司可采取限制曝光、排除搜索、排除推荐、临时隐藏、删除、账户限制等措施。
③ 用户如认为自己的内容被不当删除或限制,可向公司提出异议。
第十六条 广告及活动内容
① 服务中可能包含广告内容及由游戏公司用户或广告主委托的活动内容。
② 公司应以合理方式显示广告及活动内容,以便用户识别。
③ 创作者用户受游戏公司用户或广告主委托制作的活动内容也适用第2项的标识。
④ 对于用户与广告主、游戏公司用户、创作者用户之间的交易或合同,除非因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公司不承担责任。
⑤ 公司不保证广告及活动的曝光、点击、转化或效果。
第十七条 广告合同及结算
① 公司可向游戏公司用户或广告主提供横幅、活动、活动等广告产品。
② 广告合同的类型、执行期间、预算、CPM、CPC、保证曝光次数、保证点击次数、广告素材、执行位置等具体条件由服务内的单独合同或管理页面规定。
③ 广告效果及结算金额以公司系统日志为基准计算。
④ 公司可将非正常流量、重复点击、自动化访问、操纵行为、内部测试、系统错误等无效曝光或点击从结算中排除。
⑤ 广告主或游戏公司用户如对结算明细有异议,可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按程序提出异议。
⑥ 公司可变更广告合同或结算政策,变更事项依据服务内公告或个别合同条件。
第十八条 积分
① 公司可根据用户的服务活动、活动参与、评论撰写、内容反应及其他公司规定的标准授予或扣除积分。
② 积分的授予、使用、扣除、取消及消灭标准(包括有效期)按照公司另行规定的运营政策执行。
③ 积分是服务内的奖励或活动指标,不代表现金或现金等价资产。用户不能将积分兑换为现金或转让给第三方。
④ 如确认存在非法使用、错误授予、违反协议、未达活动条件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已授予的积分或限制其使用。
⑤ 用户退会、解除服务协议、账户停用或服务终止时,未使用的积分可能按照运营政策消灭。
第十九条 付费服务及收益创造
① 公司可向游戏公司用户提供洞察仪表板、人物分析、GEO监测、广告、活动、数据报告等付费服务,定价方案及计费方式由服务内的单独页面或合同规定。
② 公司可按照另行规定的方式,就创作者用户与游戏公司用户之间达成的合同或服务内发生的交易收取手续费或使用费。
③ 具体的手续费率、计费方式、支付条件、结算条件等由服务内的单独公告或合同规定,用户应在确认并同意相关内容后进行交易。
④ 公司可变更手续费率及定价方案,变更时应在适用日期14日前在服务内公告。不同意变更的用户可停止使用相关付费服务或解除服务协议。
⑤ 公司应另行制定付费服务的解约及退款相关政策,并在服务内公布。
第二十条 洞察数据的局限性及免责
① 服务内的洞察仪表板、推荐系统、AI分析结果、排名、新闻通讯效果、广告效果、评论可信度等是基于统计方法论及系统日志的估算值或参考信息,公司不保证以下事项:
- 特定的营销成果或销售额增长
- 外部AI搜索结果中的特定排名或占有率
- 用户的实际购买或转化行为
- 广告曝光、点击、转化的保证
- 数据的完全准确性或无错误
- 用户对推荐结果的满意度
② 游戏公司用户、广告主、创作者用户应理解洞察数据是基于观察数据和统计估算的参考资料,仅作为业务决策的辅助资料使用。
③ 公司不对洞察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提供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完全基于洞察数据做出的业务决策所导致的损失,除非因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创作者与游戏公司之间的纠纷
① 创作者用户与游戏公司用户之间关于合同条件、内容质量、交付期限、验收、修改、款项支付等的纠纷,原则上应由当事方直接协商解决。
② 公司作为中介平台不是纠纷解决的主体,但为促进顺利解决,可在合理范围内提供公司持有的中介信息、交易记录、内容提交记录等予以协助。
③ 公司不对因创作者用户或游戏公司用户的责任而发生的纠纷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服务的变更及终止
① 公司可变更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
② 服务终止时,公司应在终止日期至少30日前公告,并告知用户注册内容及数据的备份方法。但法律上负有保管义务或技术上难以提供备份的数据可能除外。
③ 即使因服务的变更或终止给用户造成损失,除非因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使用限制
① 用户违反本协议时,公司可采取以下措施,可逐步进行或并行实施:
- 警告
- 删除或隐藏帖子
- 限制评论、回复、举报、积分、广告、活动等部分功能的使用
- 收回积分或调整可信度分数
- 限制或撤销创作者用户、游戏公司用户、合作伙伴用户资格
- 停用账户
- 解除服务协议
② 公司在采取第1项措施前可给予用户申辩机会。但如有紧急违反、权利侵害、服务安全威胁或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可先采取措施后通知。
③ 用户可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对使用限制措施提出异议。
第二十四条 免责
① 公司对以下情况不承担责任:
-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故障
- 因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
- 因第三方服务、外部平台、商店、AI平台、支付服务、邮件发送服务等问题造成的损失
- 服务内用户之间或用户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
- 游戏信息、发布时间表、商店链接、外部内容、评论、推荐、排名、新闻通讯、洞察数据的错误或变更
- 外部平台内容的删除、转为非公开、嵌入限制、API变更
- 用户基于通过服务获得的信息做出的决策
② 除非因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公司对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③ 对于免费提供的服务,除非因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个人信息
① 公司按照个人信息处理政策收集、使用和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② 公司另行在服务内公布个人信息处理政策,以便用户随时查阅。
③ 为发送新闻通讯、提供通知、个性化推荐、测量广告效果、生成洞察、防止非法使用等目的的个人信息处理具体内容由个人信息处理政策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准据法及管辖法院
① 本协议适用大韩民国法律。
② 因服务使用发生争议时,公司与用户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③ 协商不成时,以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法院为专属管辖法院。
[附则] 本协议自2026年6月17日起施行。
